2016年,商务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牢牢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于服务商务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工作统筹谋划。2016年3月份和7月份,先后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总体思路,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重视。起草并报请国办印发《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明确了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强化行业日常监管等7方面、27项重点工作。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清风”行动,打击进出口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前三季度,全国行政机关查处案件10.8万余件,公安机关侦破涉嫌犯罪案件近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万人,法院判决1.2万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大力推动区域合作。召开长三角、京津冀晋蒙、泛珠三角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座谈会,印发了会议纪要和“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工作指引”,推动建立区域间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协作机制,探索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的有效方法。长三角五省市联合发起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的“云剑”专项整治,京津冀华北五省签署30余项跨部门和地区的执法合作机制,泛珠三角地区落实日常协作,大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提升了全链条打击侵权假冒合力。
持续推进“两法衔接”。推进两法衔接制度机制建设,汇总梳理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地区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制度性文件171个,编制印发文件汇编,起草印发《关于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29个省级 “两法衔接”平台,28个省级平台实现与中央平台的对接,录入案件信息近30万件。“两法衔接”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于发挥执法与司法合力,全方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积极开展和参与多双边交流活动,参加美国大使馆2016年“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集中会见英国、美国等十国驻华使馆知识产权官员,参加中美、中欧、中俄、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及时发布信息,参与应对世贸组织对华政策审议,加强沟通协商,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打击侵权假冒决心和成绩。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打击侵权假冒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我们将继续发挥领导小组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着力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